刚刚宣布,2月6日起,全面恢复!
2023-02-03
成都商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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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3日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公布《关于全面规复外地与港澳人员往来的通知》。2月6日零时起,全面规复外地与港澳人员往来。取消经粤港陆路口岸收支境预约通关摆设,不设通关人员限额。有关事项通知详情如下:
■ 全面规复外地与港澳人员往来
取消经粤港陆路口岸收支境预约通关摆设,不设通关人员限额。规复外地住民与香港、澳门团队旅游谋划运动。
■ 远端检测
自香港、澳门入境人员,如7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域旅居史,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熏染核酸检测阴性效果入境;
如7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域旅居史,由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查验其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熏染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效果为阴性者放行进入外地(3岁及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查验核酸)。
跨境客运承运单元在售票时见告搭客上述核酸检测要求。
■ 入境检疫
自香港、澳门入境人员抵达口岸后凭海关康健申报码完成须要通关手续。康健申报正常且海关隘岸通例检疫无异常者,可放行进入社碰面。康健申报异常或呈现发热等症状人员,由海关举行检测。
检测效果为阳性者,入境后按要求举行居家、寓所隔绝或就医。效果为阴性者,由海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等执法法例实施通例检疫。入境后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。
■ 口岸运行
为确保人员通关和跨境客运宁静、有序、顺畅,进一步革新人员往来体验,口岸查验部门和跨境客运承运单元增强组织协谐和静态调理,做到外地毗邻香港、澳门口岸应开尽开,通关便利化步调应出尽出,外地与港澳跨境直通路途客运和铁路、水路、航空客运运力应用尽用。